“新媒体的‘出世神话’:以互联网、博客和微博为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23浏览次数:155

“新媒体的‘出世神话’:以互联网、博客和微博为例”讲座举行

713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新闻传播研究所副主任刘海龙受邀到我院作以“新媒体的‘出世神话’:以互联网、博客和微博为例”为主题的讲座

刘海龙教授以媒体和社会的关系为切入点展开话题,他从技术决定论、社会决定论、文化形式论、一体论、驯化论五个方面来探讨媒体与社会的关系,从而引出新媒体的“出世神话”。关于新媒体出世神话,刘教授认为现代的科技神话不仅是科技的象征性表述,而且折射了民众对于新科技的潜意识,赋予科技正当性。它们不仅是反映性话语行动,形塑了科技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意义,是技术叙事的元话语。新媒体问世的“热点时刻”是围绕着新媒体的第一次力量的展现,进行的意义协商。

刘海龙教授指出,新媒体出世神话主要是通过技术、国家、传播者、大众来形成的。他通过“三个新媒体,三个神话”来讲解三个媒介:朱令案:互联网救助神话;木子美《性爱日记》:博客自由表达的神话;宜黄事件:围观改变中国的神话。

讲座最后,刘海龙教授表示,新媒体的出世神话及其背后媒体的社会意义限制了其发展方向,表现出与西方不同的技术发展逻辑与轨迹。新媒体技术并非外在于社会,刚性地影响着社会,相反,它从一开始就被各种处于博弈中的社会力量所驯化。它不是单纯的技术,而是一种技术文化复合体。忽视了文化这个维度便无法真正理解新媒体技术与社会的关系。